各教学单位:
请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计划报送期末考试计划。考试计划分三部分,即学校考试课部分(以下简称校考)、学院内考试课部分(以下简称院考)、通识课程考试部分。公共课、学科通选课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课考核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组织。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0日17时之前将本单位本学期期末考试计划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发送教务处考务中心邮箱,纸质版材料待入校后补报。
本次期末考试计划分三部分(校考、院考、通识课程),每项单独成表报送。其中,公共课程(如大学英语、马列、通选课程等)的考试也需要将相关信息填写在校考表中。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务中心。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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