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按照《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96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在
2021/2022
学年度
内
(2021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获得了中国学士学位的,均参加本次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二、时间安排
8月27日前,学校完成对在毕设系统中的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终稿的质量检测。8月28日,学校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填报工作培训。8月29日-9月4日,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补充《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补充表》数据,并准备毕业论文的原文及附件材料。9月5日,学校整合毕设管理系统新增抽检字段数据与各学院报送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补充表(系统无信息)》数据,导出《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补充表》的完整信息汇总表及论文原文。各学院核对数据表信息、论文原文及附件材料,确保数据准确无误。9月6日起,学校统一将最终核对数据上传教育部抽检系统,并将系统反馈的问题数据反馈相关单位进行修改,再提交教育部抽检系统核验。
三、报送内容
(一)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补充表
1. 学校已从毕设管理系统中导出大部分《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补充表》中需要补充填报的信息。2022年通过毕设管理系统开展工作的学院仅需登录系统,补充三项空白字段信息即可,具体操作方法见《辽宁大学毕设管理系统新增抽检字段及操作说明》(附件1)。
2. 2022年未通过毕设管理系统开展工作的学院以及部分于2021/2022 学年获得学位但在毕设系统无数据的学生所在学院,需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线下填报《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补充表(系统无信息)》(附件2)中全部空白字段,即黄色底色部分,涉及到的单位只能补充填写空白字段信息,不要更改名单的顺序。
3. 由于
《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补充表》中涉及学生身份证号、学位证书编号等多项保密信息,因此请各学院单独联系实践科获取本单位获得学位学生名单。
(二)本科毕业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
1.命名规则
(
1)2022年通过毕设管理系统开展工作的学院无需人工修改论文原文命名方式,系统可以实现自动导出。
(2)2022年未通过毕设管理系统开展工作的学院及部分于2021/2022 学年获得学位但在毕设系统无数据的学生所在学院,需人工修改论文命名方式并以光盘的形式报送论文原文及附件。“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命名规则为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论文类型(LW/BS)_序号.文件后缀,支持的文件后缀类型包括:PDF、ZIP。其中“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统一为“2122_21_10140_”,“专业代码”、“学号”、“论文类型”与附件2中相应列对应,“序号”用于标示同一学生不同上传材料数量。
2.论文原文的文件命名必须与附件2中“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保持一致。如果论文有图纸、视频等附件,需要保证论文本身是一个文件(PDF),其他附件压缩一个zip文件,即只能上传这两个文件。
3.论文原文文件是毕设系统中上传的论文终稿,不包含前置表格。
4.毕业论文原文信息无需匿名处理。
四、相关要求
请各培育单位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并对毕业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形成《**学院2022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填报工作报告》(附件3),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022年未通过毕设管理系统开展工作的学院及部分于2021/2022 学年获得学位但在毕设系统无数据的学生所在学院需连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补充表(系统无信息)》(附件2)及毕业论文原文终稿或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4日17:00前报送实验实践管理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于爱萍
联系电话:62202257
电子邮箱:lnujiaowuchu@163.com
附件:1、《辽宁大学毕设管理系统新增抽检字段及操作说明》
2、《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补充表(系统无信息)》
3、《**学院2022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填报工作报告》
4、上级文件
教务处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