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本科教学实验队伍、本科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全面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分析与使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辽教办〔2022〕16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 
 (附件1)及《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填报《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附件3)。
     2.《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数据如有变动,请将修改数据标红;数据如无变动,则不需报送本表。
     3.《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附件3)中基表四、基表五可参照上一年度《2020-2021年度本科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附件4)进行填报。
     4.《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附件3)中四个基表的相同字段填报信息应保持统一,如:不同基表中的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编号、经费投入-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等信息数据均应填报一致。
     5.统计时段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9月16日12点前将《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附件3)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纸质版请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理工科学院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文科学院报送至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三、联系人及方式
     1.教务处
       联系人:陈富强 62202257 
       邮箱:lnujiaowuchu@163.com
       地址:文华楼154A
     2.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联系人:胡婉如 15940244860
       邮箱: 
 wksy 
 @ 
 lnu.edu.cn
       地址:励行楼20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
       附件4:2020-2021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