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书记、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
教务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2人,下设教学管理、实验实践管理、考务中心、教学研究、教材等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