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书记、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
教务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2人,下设教学管理科、实验实践管理科、考试管理科、教学研究科、质量监控中心等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