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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校历和2025-2026学年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计划,现就进一步规范考试组织与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应切实履行责任,一是统筹规划,明确考试形式、考试计划、组织流程及应急预案。二是组织协调,协调落实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安排与培训、试卷全过程保密、考风考纪教育、缓考申请、试卷评阅与存档、后勤保障等工作。三是监督管理,全程监督考试各环节执行,重点检查试卷命题、印制、分装、接送、保管等保密环节,以及考场纪律、监(巡)考履职、阅卷等工作规范性,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应急处置,建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试卷泄密、考场违纪等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五是人员管理,负责监考人员、巡考人员、阅卷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明确岗位职责与纪律要求。六是违纪处理,指导处理考试违纪行为,审核违纪处分意见,确保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考试组织过程中存在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提升考试管理水平。

二、做好监考教师安排与培训

1.监考教师原则上应为本单位安排的在岗在职人员,每个考场在30人以内需安排至少两名监考教师,超过30人应按比例和需要增加。每门考试须安排至少1名命题教师到考场巡查。

2.监考教师考前(非考试日当天)因突发情况而不能参加监考,应至少提前1天向监考教师安排单位报备,并由其调派替代人员,考试日当天发生紧急情况必须电话事先沟通,确保监考教师及时到岗。凡无故不到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各学院(部)须加强监考教师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使监考教师真正负起责任来,让学生没有违纪的机会。开考前由一名监考教师强调考场纪律,宣读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及考前特别提醒,另一名监考教师核对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试卷(答题纸)数量等信息,核对无误后再发放。

4.校(院)监考安排须提前通知到监考教师并确认接收。监考教师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并到指定考场组织考试、监考。

三、深化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建立良好的考风,既要坚持严格管理,也要注重教育引导。各学院(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做好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辽宁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知晓考场纪律、熟悉《期末考试考场规则》,使学生充分认识违纪后果。特别提醒:严禁将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蓝牙耳机、计算器(试卷说明中特殊规定可以携带的除外)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文字材料带至座位,考试期间发现考生将以上物品带至座位的,将认定为考试违纪,该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不允许补考,须重修,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禁止自带草稿纸,由监考教师统一发放;考生只能携带个人证件、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机械类指针式手表、试卷说明中规定可以携带的辅助性工具进入考场。

四、规范缓考申请与执行

1.学生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而不能正常参加期末考试可以按照《学生申请缓考基本流程》申请缓考。

2.学生原则上须在考试前申请缓考。由学生本人登录“辽宁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发起缓考申请,由教务干事、辅导员、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务处逐级审批后生效。学生可通过系统实时查看审批情况。

3.学校不为缓考考生单独组织考试。缓考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须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考试,考核方式为考查的实验、实训、实践类课程须在该门课程再次开设时选课并参加考核。

4.缓考申请获得批准后,学生一般不得随意申请撤销。特殊情况须在考试前上交报告进行审批。

5.未申请缓考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课程考核的,该门课程按缺考处理;缓考申请获得批准而不参加下一学期补考考试的,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须重修。

五、细化评阅标准与存档管理

1.阅卷工作由开课单位统一组织,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完成。须由不少于两位教师组成的阅卷组,在试卷/答题纸密封状态下,在校内指定地点进行集体阅卷。

2.阅卷要严格对照标准/参考答案及给分点,正向给分。如有改动须在改动处加盖阅卷教师名章。笔试试卷评阅一律用红色水性笔或红色圆珠笔。

3.阅卷结束后要对命题质量和学生成绩基于学习效果教学模式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做好试卷分析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形成试卷分析报告。

4.考试试卷/答题纸装订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外封皮,逐项填写封皮内容,评卷人、复查人、总分合计人、总分复查人、总复查人、总复查负责人完成相应工作后在封皮指定位置加盖名章。装订顺序为标准/参考答案(含给分点)、试卷分析报告、试卷/答题纸(按成绩单顺序排列),成绩单粘贴在封面内侧,监考报告单粘贴在封底内侧。脊背粘贴打印标识(不可手写),内容为开课学期、课程名称、专业、年级。

5.各种考核材料均须由开课单位指派专人集中保存于指定地点,要存放规范、方便查找、确保安全,保管期限不少于7年。形成性评价中确需批阅后返还给学生的材料,须通过雨课堂、照片、扫描件等进行留痕保存,并加以说明。

6.课程论文、课程报告等使用学校统一设计的封面。标准化考核须同时提供标准/参考答案(含给分点)。

7.机考、面试课程及线上考试材料,授课教师应及时导出,做好电子档案,并由开课单位使用专门存储设备留存。

六、科学实施考试安排

1.院考安排

各学院(部)须完成课程教学讲授任务后安排院考课程的考核。排考要充分考虑学生课程复习等合理诉求,科学安排考试时间。院考课程考试须合理申请教室,做到考位合理利用。院考课程座位贴条由各开课单位准备并于考前交给监考教师。院考课程考试安排一经报送请勿更改,如临时调整,需提前与监考教师和学生做好沟通,填写并报送《考试安排异动备案表》纸质版。

2.校考安排

校考课程将在第17-19周(即2026622—2026年710日)进行。各学院(部)要按照《2025-2026学年季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安排(校考课程)》组织、调配本单位应配置的监考教师。

校考课程座位贴条由课程开课单位准备,核查无误后于615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考试日当天开课单位须派1名熟悉座位贴条工作的相关人员到相应校区考务组进行发放。

崇山校区校考课程考务组设在蕙星楼223室,蒲河校区校考课程考务组设在博雅楼209室,监考教师需提前40分钟到所在监考校区的考务组领取试卷及考务用品。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如有特殊情况会在试卷说明里注明,请监考教师在下发试卷前仔细阅读并核对试卷说明上的各项信息。

七、按时报送考试相关材料

请各单位于64日(星期17:00前将《2025-2026学年季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安排(校考课程)》监考教师安排、《2025-2026学年季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安排(院考课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览表》电子版(PDF)和纸质版均需报送,纸质版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褚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24-62202260

邮箱:kwzx@lnu.edu.cn

 

 

 

 

 

 

 

                                                                         教务处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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