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教学成果奖正式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至8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及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62202275;024-62202259;024-62202354
邮箱:jzggzb@lnu.edu.cn;jxyjk@lnu.edu.cn;2833636492@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2.2026年辽宁省教学成果奖(本科)推荐对象汇总表
3.2026年辽宁省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事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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