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严把毕业出口关,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此次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是2023年本科生毕业审查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认真按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于核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
预审查工作分为学生自行核查和学院(部)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自行审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部)要及时通知预毕业学生自行登录辽宁大学本科教学管理服务平台(http://jwstudent.lnu.edu.cn/login),对照本年级本专业教学计划核查本人修读课程情况,核查是否有学分未修满、课程的错修及未修、课程尚未通过、所修读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否满足要求等信息,毕业生核查程序可参见“毕业资格自查方法指南(学生自查)”(附件1)。
2.学生自行核查后从系统中导出 “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资格自查、申请学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签字并报送学院(部),学院(部)需将此备案表汇总装订后留存,作为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
★如学生在核查中存在课程已经修读通过但课程号与教学计划不一致的情况需报学院(部)教学秘书并填写“课程替代申请表”,由学院(部)统一申请课程学分替代(附件2)。
二、学院(部)审查要求
1. 各学院(部)主管院长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应按照教学计划,比照教务系统中的培养方案功能模块核查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已经完成开设的课程及计划下学期开设的课程是否达到毕业的要求,是否存在总学分不足、必修课未开设以及课程名称更改、学分不一致等情况,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课程异动情况,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设置有选课课组等情况。请各学院(部)将核查情况汇总后,分专业填写“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3)。
2. 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应结合已修通过课程、重修报名情况和学生不及格学分统计情况以及本学期选课情况对学生修读情况进行核查。
3.各学院(部)通过此次预审查工作,对学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学生是否有课程的错修、未修及至今仍未通过的课程情况要做到清楚掌握。学院(部)审查后要填写“本科生教学计划修读情况核查汇总表”(附件4),并将核查结果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提醒相关学生及时补修及重修。各学院(部)对于2016-2018级已批准延长学制学生及已经收到红黄牌警示的学生应持续关注,帮助学生制订合理的修读计划。对于已经退学、休学、参军保留学籍等学籍发生异动的学生,需填写“学籍异动情况统计表”(附件5)。
各学院(部)应于下学期初结合本学期成绩及补考成绩对个别学生进行再次审查。
三、审查结果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按要求填写相关附件,经学院(部)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于11月21日(星期一)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王冀、肖茜
联系电话:024-62202261
电子邮件:jwk@lnu.edu.cn
教 务 处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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