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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本科教学实验队伍、本
科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全面做好本科教
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分析与使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
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
函〔2022〕1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2022学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辽教办〔2022〕166号)
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
计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
(附件1)及
《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填报
《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
六、七)》(附件3)。
2.《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数据
如有变动,请将修改数据标红;数据如无变动,则不需报送本表。
3.《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
五、六、七)》(附件3)中基表四、基表五可参照上一年度
《2020-2021年度本科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附件4)进行填
报。
4.《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
五、六、七)》(附件3)中四个基表的相同字段填报信息应保持统
一,如:不同基表中的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编号、经费投入-实验教
学运行经费等信息数据均应填报一致。
5.统计时段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9月16日12点前将《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
表》(附件2)及《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
(基表四、五、六、七)》(附件3)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
箱,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纸质
版请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
理工科学院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文科学院报送至文
科综合实验中心。
三、联系人及方式
1.教
务处
联系人:陈富强
62202257
邮箱:lnujiaowuchu
@
163.com
地址:文华楼154A
2.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联系人:胡婉如 15940244860
邮箱:
wksy
@
lnu.edu.cn
地址:励行楼20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
四、五、六、七)
附件4:2020-2021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
教务处
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2022年9月9日
上一条:
关于发布多媒体教室设备及教学软件操作演示视频集锦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做好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上线“智慧高教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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