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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本科教学实验队伍、本科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全面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分析与使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辽教办〔2022〕16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1)及《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填报《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附件3)。
    2.《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数据如有变动,请将修改数据标红;数据如无变动,则不需报送本表。
    3.《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附件3)中基表四、基表五可参照上一年度《2020-2021年度本科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附件4)进行填报。
    4.《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附件3)中四个基表的相同字段填报信息应保持统一,如:不同基表中的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编号、经费投入-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等信息数据均应填报一致。
    5.统计时段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9月16日12点前将《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附件3)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纸质版请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理工科学院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文科学院报送至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三、联系人及方式
    1.教务处
      联系人:陈富强 62202257
      邮箱:lnujiaowuchu@163.com
      地址:文华楼154A
    2.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联系人:胡婉如 15940244860
      邮箱: wksy @ lnu.edu.cn
      地址:励行楼20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21-2022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四、五、六、七)
      附件4:2020-2021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
 
   教务处
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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