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工作,现开展我校上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落实情况填报工作。
一、总体工作要求
按照《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整改工作方案》(辽大党发[2019]18号),根据2018年《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问题整改清单》和《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请各主责部门根据清单中列出的问题,组织相关协同部门,认真填写整改反馈情况(附件1,2)。
二、具体填报要求
各主责部门、协同部门对照需要整改的问题,逐一进行自检自查,梳理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目标是否达到,确保清单中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并形成整改成效总结。
三、注意事项
两份整改清单中整改目标或整改措施相同的,以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问题整改为主,自评报告中相同的问题可以标注为“同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问题整改清单x-x”。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主责部门于4月7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inggu2018@lnu.edu.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曲 艺 186-40049005
张园园 186-24016277(自评报告部分)
李 鹤 139-98868937(专家组审核部分)
附件:
1.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问题整改反馈情况统计表
2.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问题整改反馈情况统计表
3.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
4.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报告
5.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全面整改工作方案
6.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问题整改验收清单
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各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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