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办〔2023〕264号)要求,学校对65项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通过中期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 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辽宁大学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pdf
#小程序://阳光校园/SzRqfNKnat4vXfl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新增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下一条:环境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