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按照《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2021年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见附件1)开展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主持人须提交《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报告》(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发表文章的正文,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
2.严格项目管理,未报教育厅备案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
3.项目结题验收要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应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1篇(含)以上。
4.申请结项项目需在教务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jwcxm.lnu.edu.cn/)上填写申请结项信息,项目负责人上传《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PDF,加盖单位公章)、《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报告》(PDF,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项目验收单位上传《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验收意见(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平台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2日08:00—16:00,请在开放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1份,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文华楼152B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杨开一 王彦婧 孔凡晴
联系方式:024-62202259
附件:
1.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研究报
3.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报告
4.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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