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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校历和2023-2024学年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计划,现就做好本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小程序://阳光校园/SzRqfNKnat4vXfl)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以下简称“各单位”)要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组成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领导小组要按照《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附件1)切实履行责任。各单位请于61217:00前将《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考务中心。

二、抓好重点环节

(一)加强监考教师培训

1.监考工作是教师、教辅人员的基本职责,各单位安排监考时应以教师或者教辅人员为主。要严格按照《监考教师职责》(附件3)进行监考工作。

2.监考人员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参加监考,必须至少提前半天以上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另行安排人员接替。凡无故不到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监考教师真正负起责任来,让学生没有违纪的机会。重点要在开考前强调考场纪律,提示学生将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与考试有关的书本、笔记、材料等放置考场指定位置;要在开考前仔细查验学生证件。

4.各单位要填写好监考通知单,最迟于开考前3天送达监考人员本人。监考人员持监考通知单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并到指定考场组织考试、监考。

(二)加强对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宣传和教育

1.建立良好的考风,既要坚持严格管理,也要注重教育引导。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做好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辽宁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附件4)、知晓考场纪律、熟悉《考场规则》(附件5),认识到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

2.各单位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生辅导员要深入考场检查本单位学生的考试情况。

(三)严格缓考审批

1.各单位要从严审批学生缓考申请,确需申请的要按照《学生申请缓考基本流程》(附件6)在申请缓考科目考试前完成线上缓考审批未申请缓考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不参加考核者按缺考处理;缓考申请批准后不予撤销。

2.缓考考生可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各单位要将补考考试与本学期期末考试同等对待,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必须安排在教室进行不能在会议室、办公室、实验室进行。

(四)规范评阅和存档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规范试卷评阅和整理工作,按照《关于对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及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附件7)规定执行,确保评卷质量及成绩评定的准确、公正,使评卷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课程论文、课程报告等使用学校统一设计的封面其中标准化考核需同时提供标准答案(含给分点)。形成性评价的全部考核材料(按照考核大纲要求),由学院统一整理、装订、归档。

机考和线上考核材料,应及时导出并做好电子文件存档,全部考核材料由学院统一在专门存储设备保存。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院考课程安排

1.各单位须完成课程教学讲授任务后安排院考课程的考核。

2.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学生课程复习等合理诉求,科学安排考试时间。

3.请各单位于61217:00前将本单位《2023-2024学年季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安排(院考课程)》(附件8)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考务中心。院考课程考试安排一经报送请勿更改,如临时调整,需提前与监考人员和学生做好沟通,并填写《考试异动备案表》(附件9)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考务中心。

4.院考课程座位贴条由各单位准备并于考前交给监考老师。

(二)校考课程安排

1.校考课程将在第19-20周(即2024年71日—2024年711日)进行。

2.各单位要按照《2023-2024学年季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安排(校考课程)》(附件10)组织、调配本单位应配置的监考人员,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于6月1217:00前将本单位监考人员安排表电子版(附件10)报送至教务处考务中心。

3.校考课程座位贴条课程开课单位准备核查无误后6月20日前送到教务处考务中心。

4.校考课程试卷取卷地点为:蕙星楼223室(崇山校区)、博雅楼209室(蒲河校区),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所在监考校区的取卷地点领取试卷。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如有特殊情况会在试卷说明里注明,请监考教师在下发试卷前仔细阅读试卷说明上的各项信息。

 

 

联系人:艾娇、于欢、于开源

联系电话:024-62202260

考务中心邮箱:kwzx@lnu.edu.cn

 

附件:

1.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2.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览表

3.监考教师职责

4.辽宁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5.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6.学生申请缓考基本流程

7.关于对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及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8.2023-2024学年季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安排(院考课程)

9.考试异动备案表

10.2023-2024学年季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安排(校考课程)

 

教务处

20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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