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辽大校发〔2024〕55号),全面推进我校本科课程考核改革,完善社会现实场景真实问题深度融入一流人才培养实践的立体化协同育人模式,坚持“学生中心、问题导向、持续改进”,强化课程考核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对本科教学的“全过程管理”,现要求各教学单位报送春季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全部理论课程考核大纲,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方案
任课教师可采用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多种形式对本学期课程进行形成性评价考核,课程考核方案原则上应在开学初由任课教师向学生公布。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课程特点以及教学目标等要求制定,形成性评价考核成绩占比20%-60%,形成性评价考核和期末考核比例之和为100%。各门课程在形成性评价考核环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构成要素和分值比例。
课堂出勤、课堂点名不可作为形成性评价的考核指标,不占期末成绩。将学生笔记纳入形成性评价考核体系,建议占期末总成绩的10%,学生可通过“雨课堂”系统上传每节课的笔记,教师可通过“雨课堂”系统留痕评阅。
持续开展将“真实问题”考核引入形成性评价体系的工作,建议“真实问题”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真实问题”考查题目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设置,一般不超过3个。
三、考核大纲
各门课程要在教学单位专家团队指导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做好考核大纲编制工作。编制考核大纲要结合工程教育认证,从课程目标出发,明确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制定难易适度、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对于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同一课程,要制定并执行统一的考核大纲。各类考核成绩应如实记载,雨课堂等线上平台考核数据要做好备份,课程结束后形成课程考核档案。档案应包含本课程的评价说明,所有教学过程中形成的与评价相关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材料。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填写《辽宁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大纲》(2024版),考核大纲需按照课程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学院审核整理并填写《辽宁大学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核大纲汇总表》(2024版),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10月22日(星期二)17:00前报送教务处考务中心。
联系人:艾娇、于欢、于开源
联系电话:024-62202260
电子邮箱:kwzx@lnu.edu.cn
附件1:辽宁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大纲(2024版)
附件2:辽宁大学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核大纲汇总表(2024版)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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