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完全学分制改革,加强学习过程管理,促进部分课程春季、秋季学期循环开设,根据目前学生修读的实际情况,本学期循环开设课程24门(循环开设课程列表详见附件1)。需要进行补修及报名参加循环开设课程随期末重新学习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进行课程修读。
报名循环开设课程随期末重新学习的学生需自行核查本学期课表,并在重修确认表中签字确认。报名结果以重修报名确认表为准,凡未在确认表中确认的学生不允许参加重新学习和考试。
循环开设课程随期末重新学习纪律要求如下。
1.申请当学期重新学习则当学期必须参加学习并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以零分记载。
2.学生必须参加重新学习过程,如学生报名的重新学习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发生冲突时,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冲突的课程名称及上课时间。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部)教务干事审核、教学院长签字,由学生本人报送至任课教师,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学生可部分听课或自学后参加重新学习期末考试,重修成绩以考试卷面成绩折算,申请报教务处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一份。
请各学院(部)于9月11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本学院(部)循环开设课程随期末重新学习报名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lnu.edu.cn;随期末重新学习报名费缴费方式为学生通过辽宁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lnu.edu.cn/xysf/login.aspx进行缴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拟循环开设课程列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 循环开设课程随期末重新学习 报名登记表
#小程序://阳光校园/SzRqfNKnat4vXfl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随期末重新学习事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