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辽宁大学通识教育实施方案》及《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我校校历安排,现开展2022级重新选择(转)专业申请预报名工作。
一、 重新选择专业控制规模为转出人数不超过所在专业(大类)当年招生计划的30%,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2022级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考试科目)。
二、 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年的教学计划,按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排序,排序在本专业(大类)前30%之列; 2.成绩无不及格记录;3.符合学校规定的学生,需自行学习拟转入专业(大类)指定的相关课程、参加并通过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三、报名与审核
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排名相对靠前且有重新选择专业意愿的学生填报重新选择专业申请表(预报名)。学生填报转入专业(大类)志愿时应完整准确填写,重新选择专业志愿最多可申请一个学院的两个专业(大类)志愿(只有一个专业(大类)的学院只能选一个专业(大类))。
转入相关专业大类的学生,按照相关专业大类制定的具体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本次预报名准予学生先行报名,待第一学年成绩全部公布后再进行排名等资格审查。
教务处将会同各学院在暑假内,核对本学期成绩并进行第一学年成绩排名的计算及资格审核工作,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的不得进入转专业考试环节;经审核符合要求者,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学院,由学院负责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相关学生。考试计划安排在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请各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汇总,将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于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收学生报名。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参见《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实施办法》。
联系人:王冀、肖茜
电子邮箱:jwk@lnu.edu.cn
教 务 处
2023年7月6日
附件:
1. 《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大校发〔2021〕111号)
2. 2022级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考试科目
3. 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4. 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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