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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核大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校本科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落实社会现实场景真实问题教育理念,全面推动一流专业建设和工程教育认证,加强对本科教学的“全过程管理”,现要求各教学单位报送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核大纲,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方案:任课教师可采用课前预习、课堂学习、平时作业、阶段性学习测验等多种方式对本学期课程进行形成性评价考核,课程考核方案原则上在开学初由任课教师向学生公布。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课程特点以及教学目标等要求制定,过程考核成绩占比20%-60%,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比例之和为100%。各门课程在过程考核的环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构成要素和分值比例

为强化成果导向、以学生为中心和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使形成性评价更具多样性、导向性、激励性,构建基于“真实问题”的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开展将“真实问题”考核引入形成性评价体系的工作,本学期每个年级、每个专业申报1-3门课程,“真实问题”考核成绩占比为10%。

3.考核大纲:各门课程要在教学单位专家团队指导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做好考核大纲编制工作。编制考核大纲要结合工程教育认证,从课程目标出发,明确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制定难易适度、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对于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同一课程,要制定并执行统一的考核大纲。各类考核成绩应如实记载,雨课堂等线上平台考核数据要做好备份,课程结束后形成课程考核档案。档案应包含本课程的评价说明,所有教学过程中形成的与评价相关的纸质或电子版材料。

4.材料报送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填写《辽宁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大纲》,考核大纲需按照课程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学院审核整理并填写《辽宁大学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核大纲汇总表》,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10月20日(星期五)报送教务处考务中心。

联系人:艾娇于欢、于开源

联系电话:024-62202260

电子邮箱:kwzx@lnu.edu.cn

 

附件1:辽宁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大纲

附件2:辽宁大学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核大纲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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