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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信息填报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142 号),现对我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数据核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辽宁省教育厅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网址:https://zy.upln.cn/)各高校填报数据进行了抽查,发现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专业基本信息内容(数据)与《专业简介》(1000字以内)的内容(数据)不一致。例:专业教师数量、外聘教师数量、高层次人才、本科教学工程情况与《专业简介》描述内容不一致。

提示:专业基本信息与《专业简介》内容(数据)务必一致,专业简介描述要求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优势突出,特色明显。

2.“本科教学工程情况”中填写的部分项目为非正式建设项目,部分项目的类别、级别混淆,项目名称不准确等。

提示:“本科教学工程情况”指填报系统“6.9.1”和“6.9.2”两部分内容合并而成,项目级别、类型要求选择准确,项目名称以获批文件为准,例如: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学专业

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沈阳**大学菱镁产业学院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教育学原理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1月3日至6日14点期间,核实专业信息平台展示界面相关内容及数据(网址:https://zy.upln.cn/),如发现不规范、不准确的内容及数据,登录专业填报系统后台(http://zypt.upln.cn/sdb)及时给予更正。

3.请各教学单位专业负责人于11月6日下班前登录教务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jwcxm.lnu.edu.cn)报送《专业信息填报数据核实确认书》(加盖单位公章、院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签字)PDF。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开一 王彦婧 孔凡晴

联系方式:024-62202259

 

附件:

1.     附件1:专业信息填报数据核实确认书.doc

2.     附件2:本科教学工程情况(展示示例).xlsx

 

 

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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