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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有关要求,推动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40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往届省级本科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重复申报)。推荐名额6名。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

3.2020—2022年,面向我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工作程序

1.由各教学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名额向学校择优推荐:每单位限推荐1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单位可增加1人,但单位推荐总数不得超过2人,推荐2人须排序。

2.学校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PDF,含推荐程序、推荐排序、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省级本科教学名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表(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2020—2022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授课情况、15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教授职称、单位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其他佐证材料(PDF)

(二)报送时间

1.2023年10月18日8点至10月19日9点期间,单位推荐教师登录教务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jwcxm.lnu.edu.cn/)填写推荐人选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到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关闭),单位管理员上传《单位推荐报告》《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审核后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2份,由各推荐单位留存备案。

(三)有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严格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杨开一 王彦婧 孔凡晴

联系电话:024-62202259

 

附件:

1.     附件1: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xls

2.     附件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3.     附件3:省级本科教学名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表.doc

4.     附件4:2020—2022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授课情况模板.doc

5.     附件5: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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