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通知如下:
一、2022年项目结项工作要求
请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组织项目初步验收,项目负责人于10月11日8点至11点期间登录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jwcxm.lnu.edu.cn/)上传《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专项任务培育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PDF)、最终研究成果(PDF),单位管理员上传《单位验收意见》(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项目并提交。
二、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清单》中各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申报单位各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15日8点至24点期间登录教务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jwcxm.lnu.edu.cn/)上传《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PDF),单位管理员上传《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推荐意见(含推荐程序、师德师风考察、推荐意见,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项目并提交。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教务处 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杨开一 王彦婧 孔凡晴
联系电话:024-62202259
附件:
1.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附件2: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3. 附件3: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4. 附件4:关于公布2022年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任务培育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10月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