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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实施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辽委发〔2022〕5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潜心育人,回归初心,积极投身本科教学改革,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大学建设进程,提高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教师,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人限申报1个项目。

3.主持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项者、撤项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相近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二、立项范围及类别

(一)立项范围

本科教改项目围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领域,以加强学生能力培养为目标,引导、推进和深化教学改革。申请人可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宁大学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方案》,自拟题目开展论证,研究内容应着力解决我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点问题和关键问题,优先支持突出OBE理念、学生受益面广的研究领域,高质量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等建设。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普通项目、专项项目(思政课程项目、课程思政项目、真实问题项目、创新创业项目、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课题项目,跨专业联合毕业论文(设计)项目)。

申报普通项目、思政课程项目、课程思政项目、真实问题项目、创新创业项目、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课题项目、跨专业联合毕业论文(设计)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其类别。

三、申报名额

普通项目每单位限申报2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可增加1项,其他项目类别申报数量不限。申报项目按项目类别排序。

四、项目建设周期及资助额度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

2.项目资助额度为:项目资助0.3万元。项目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预算进行支出。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学校项目经费管理有关办法以及计划财务处的有关规定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五、项目管理

1.根据《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辽大校发〔2021〕6号)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

六、材料报送

1.2023年12月18日8:30至12月20日24点期间,项目主持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http://jwcxm.lnu.edu.cn/)上传立项申请书(PDF,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盖章)及相关支撑材料(PDF),单位管理员上传项目推荐汇总表及单位推荐报告(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章),系统到截止时间,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2份,由各推荐单位留存备案。

七、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杨开一 王彦婧 孔凡晴

联系电话:024-62202259

 

附件:

1.     附件1:2023年度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2.     附件2:2023年度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3.     附件3:辽宁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辽大校发〔2021〕41号).pdf

4.     附件4:关于印发《辽宁大学“跨专业联合毕业论文(设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大校发〔2022〕45号).pdf

 

教务处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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