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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照《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在符合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立项要求

1.项目选题应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全局性、前瞻性较强,适应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有创新,预期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2.支持和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仅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

2.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做教学要求。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项目组一般由 5-7 人组成(含主持人)。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 2项。

4.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共4名。

5.承担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结项等参照《202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把师德师风关,拟推荐项目须经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申报。

3.推荐申报项目需在教务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jwcxm.lnu.edu.cn/)上填写申报信息,项目负责人上传《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PDF,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PDF,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推荐单位上传《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推荐报告(含推荐程序、推荐排序、师德师风考察、推荐意见,PDF,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平台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2日08:00—16:00,请在开放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份、活页三份)报送至文华楼152B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开一 王彦婧 孔凡晴

联系方式:024-62202259

 

附件:

1.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202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5.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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