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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4-11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按照《辽宁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辽大党发〔2024〕6号)部署,有序高效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工作的开展,请结合任务分工和本单位实际,完善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细化具体工作目标,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细节化要求,制定主要工作项目阶段推进计划,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填报《主要工作项目计划表》和《各单位工作组信息表》。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纸质版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17日前报送至文华楼406C,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ingjian@lnu.edu.cn,并同时在以下链接https://lnu-bkjx.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Rdsxfab37iFA5zP2Owg6xh上传。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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