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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6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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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建设和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大学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辽大校发〔2024〕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修订范围

全校所有未停招的本科专业均需修订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分工明确。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各项教学工作开展的依据,各教学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 (系)主任、教授等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协调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充分研究讨论后形成本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以及各专业“培养方案”。

2.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各学院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研国内同类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情况。各专业要广泛向本领域专家、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在校生代表、毕业生代表、教育行政部门等征求意见,就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培养方案”调研及修订(2024年1月至3月初)

1.各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培养方案专题研讨会,制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附件4)。

2.各学院开展“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对全国高水平院校和同类专业进行调研,并广泛征求本专业教师意见、在校高年级学生意见、近五年毕业生以及毕业五年以上学生意见(附件5-8)。

3.各学院广泛征求用人单位、行业专家等利益相关方意见,就“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征求论证意见,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校外专家论证意见(附件9)。

4.各专业对照分析评审意见,进一步修订“培养方案”,经专业、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审定意见(附件10),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培养方案”初稿并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同时,在教务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10)。

(二)“培养方案”审核及定稿(2024年3月至4月中旬)

1.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各专业“培养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2.学校组织听取学院关于“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汇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简述前期调研和论证过程,汇报本次修订过程、与上一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比变化以及对照《辽宁大学2024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要点修订情况。

3.各专业根据学校反馈意见进行“培养方案”调整和完善,形成定稿,并进一步完成教务系统填报。

4.学校对提交在教务系统的“培养方案”进行统一汇总、整理、校验,经学校审议后定稿印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杨开一 王彦婧 孔凡晴

联系电话:024-62202259

 

附件:

1.关于印发《辽宁大学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2.辽宁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教学计划表格(模板)

4.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模板)

5.教师意见会议纪要(模板)

6.在校高年级学生意见(模板)

7.近五年毕业生意见(模板)

8.毕业五年以上学生意见表(模板)

9.专家论证意见表(模板)

10.人才培养方案审定意见表(模板)

 

  • 附件【附件(1-10).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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