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交叉融合步伐,探索多种新专业建设途径,积极引导广大师生融合现实场景,以真实问题为导向创新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辽宁大学真实问题导向下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辽大校发〔2022〕44号),学校将组织开展微专业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依托学科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并符合微专业建设规划。
(二)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
(三)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填报辽宁大学微专业立项建设申报书。
(四)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门左右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学分左右。
(五)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
二、申报程序
1.教学单位应根据《辽宁大学真实问题导向下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对申报立项的微专业申报材料及微专业培养方案认真组织审核、研判,严格把关,如申报立项数量大于1项,须进行单位内排序。
2.申报材料
(1)《辽宁大学微专业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1);
(2)《辽宁大学微专业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单位推荐报告》(含推荐程序、师德师风考察、推荐排序、推荐意见)。
3.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2022年11月8日8:00至11月10日15:00期间,专业负责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http://jwc.hmproject.cn/)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教学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到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各教学单位用户名为单位代码,专业负责人账号由教学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设定。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杨开一 王彦婧
联系电话:024-62202259
邮箱:jxyjk@lnu.edu.cn
附件:
1.《辽宁大学微专业立项建设申报书》
2.《辽宁大学微专业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2年度辽宁大学微专业立项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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