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020年,学校组织开展了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依据《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现委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0年度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
2.其他批次尚未结题的本科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本次验收委托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实施,非教学单位项目验收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建由党政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的专家组,负责验收工作,专家组不少于7人。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制订验收标准,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
3.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研究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验收形式,2020年度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成果需与立项申请书中预期成果相同,其他批次本科教学改革项目需对标当批次结题要求,验收过程要以可追溯的方式做好档案记录并留存。
4.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验收项目进行排序(分批次,相同批次不区分项目类别)。
5.各单位要做好对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6.为广泛接受监督,各单位需将项目验收结果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经单位审查批准后报送学校,学校将对所有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验收时间及报送材料
(一)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1.结题验收标准(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结题验收工作报告(包括验收时间、验收形式、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验收专家组名单(附件2)
4.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
5.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书
6.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
7.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报告(附件5)
8.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成果(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其他支撑材料)
(二)请非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3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1.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书
2.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
3.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报告(附件5)
4.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成果(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其他支撑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李姝霖 杨开一 王彦婧
联系电话:024-62202259
邮箱:jxyjk@lnu.edu.cn
附件:
1.2020年度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2.验收专家组名单
3.结题验收汇总表
4.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5.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2年1月10日
上一条:学校召开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首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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